一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
问题编号236(20-7):特别是违规堆放、量大面广、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,群众反映十分强烈。
二、整改目标
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,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。
三、整改措施
(一)开展排查,立即整改。市住建委紧紧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有关要求,组织各区住建部门开展市区卫生状况全面普查。对存在问题的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了调查核实,关闭临时简易堆放点,今后产生的垃圾统一运送到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,做到日产日清。
(二)加强督导。完善群众对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,落实责任,跟踪督办工作进展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,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,确保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
(三)强化政策措施。一是按照“五有标准”(有完备的设施设备,有成熟的治理技术,有稳定的保洁队伍,有完善的监管制度,有长效的资金保障)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;二是完善 “户集、村收、镇运、县处理”的垃圾收运体系,农村环境卫生实现管理长效化。
(四)推行分类。为进一步借鉴、吸收、利用抚顺新宾县镇村两级加强领导、全体党员带头示范、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的垃圾分类模式和“五指分类法”,加快推进我市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,制定了《丹东市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四、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
全市100%的农村建立了“户集、村收、镇运、县处理”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;建立保洁制度,全市保洁员数量3千余人,队伍相对稳定,基本满足每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有序,农村村民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提高。我市25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,具备整改销号条件。制定颁布实施了《丹东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》和《丹东市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,向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反馈。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
受理部门: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
联系电话:024-62788399
邮寄地址:沈阳市浑南区双元路30号甲
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12月7日